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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是什么时间?
江西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理论考试,即4月和10月。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1月上旬,5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6月下旬,11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参加公安、医学类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报考有什么规定?
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山东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
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至24日(每天8:00至17:00)。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信息网上查询的公告
广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已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于本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导致与本人前置学历信息不一致,或者前置学历属于国外学历的,还需由教育部统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并通过后,方可查询本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信息,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023/07/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陕西自考4个停考过渡专业延长一个周期考试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我省于2022年印发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四个专业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9号),对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因上述专业2023年报考人数仍然较多,经研究,在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陕西省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停考过渡专业延长一个周期考试的公告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我省于2022年印发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四个专业的通知》(陕试自考〔2022〕9号),对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因上述专业2023年报考人数仍然较多,经研究,在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的基础上,2024年继续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2023/07/26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新疆自考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2023年10月自考新疆报名时间
根据教育考试院消息,新疆自考考试时间分四月和十月,四月考试:2023 年 4 月 15 日—16 日,十月考试:2023 年 10 月 28 日—29 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 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023/07/26
来源:教育在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一)复核卷面各题目是否存在漏评。(二)复核卷面各题目合分是否有误。
2023/07/26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新疆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公告
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10月28日至29日进行。现将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07/26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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