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政策解读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 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以 下简称自学考试) 报名相关政策。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2023/01/05
来源: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 2023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1/05
来源: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费退费时间调整的公告
原定于2022年12月底完成的自学考试报名费退费工作,因自考系统升级,将推迟至2023年2月底完成。在此,我们诚恳向考生朋友们表示歉意,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也请大家耐心等待,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退费工作。
2023/01/05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2023/01/05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推迟举行广东省近期五项考试的通知
鉴于当前我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4日至13日举行的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考推迟到2月13日至22日进行;原定于1月7日至8日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推迟到2月22日至23日进行;原定于1月4日举行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推迟到2月24日进行;原定于1月4日至6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推迟到2月24日至26日进行。另外,原定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的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迟到4月1日至2日进行。
2023/01/04
来源: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1月7-8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赴考,现将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公告如下:
2023/01/04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01/04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3月5日截止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2023/01/04
来源: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2023/01/03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发布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等规定执行。
2023/01/03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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