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教材费、报考费预交金退款的通知

关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教材费、报考费预交金退款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学生:

为规范学校费用管理,保障您的资金权益,现就我院学生教材费、报考费预交金退款事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退款范围

历年在我校就读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哈尔滨工业大学远程教育、浙江大学远程教育、武汉大学函授教育、浙江工业大学函授教育、自考专本衔接教育的学生,已预交教材费、报名费等其他费用;

二、可退情形

1、预交教材费金额高于实际结算金额的,多余部分予以退还;

2、已预交报名费,但最终未报名、未参考,且无其他费用抵扣的;

3、重复缴纳、多缴的教材费及报名费;

4、转学、退学、休学学生,未发生实际支出的教材费、报名费余额。

三、不予退款情形

1、教材已发放、领用,费用已足额抵扣的;

2、报考费已上报主管部门、已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

3、无法提供缴费凭证、信息核对不一致的;

4、已明确用于资料印制、考试服务等不可退回的支出部分;

5、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已注销学籍的学生。

四、办理时间

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26日止,逾期未办理将统一集中处理。

五、办理方式

请携带缴费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收款账户信息经继续教育学院核实后前往财务资产处办理退费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授权说明(委托人签字);

六、退款说明

审核通过后,退款将于7—10个工作日内到账。

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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