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申请课程免修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2026级学生:

为缓解工学矛盾,避免重复学习,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22]4号)第十一章,学生在入学前通过参加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教育,确已掌握有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学习要求且学时不少于本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并能提供有效考试合格凭证的允许免修。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有关课程

(一)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该门课程合格证书的;

(二)普通高等教育该门课程成绩合格者;

(三)已取得的其他院校同层次的同一课程合格成绩;

(四)根据校际间跨校修读协议在其他学校取得合格成绩的。

二、申请时间

2026年3月20日-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申请课程免修提交材料

(一)河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免修(免考)申请表》;

(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学习成绩单卡及复印件,或在读院校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习成绩证明要注明所学专业、培养层次、课程名称及学时。

将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学点进行初审后,由教学点将申请材料按照流程上传到教学管理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免修课程成绩认定

课程正考成绩合格者,按实际分数记;补考成绩合格者,按60分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免修”字样。

五、其他

教学点将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毕业证书扫描件,原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审核盖章。请于4月15日之前邮寄到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312-7521403。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各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2.教学点代申请课程免修平台操作流程

3.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河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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