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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高校校外教学点的办学主体责任
高校是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主体。毫无疑问,高校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主体,必然是校外教学点建设和各项业务开展的责任主体。校外教学点出了问题,高校要负责并且必须负责到底,不能切割、推诿,甩给校外教学点了事。
2023/01/13
来源:教育部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方位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健康有序发展
长期以来,校外教学点作为高校在校外(特别是异地)举办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支撑和服务延伸,在发挥积极作用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同时,在招生宣传、助学辅导、收费开支等方面也客观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质量与高校品牌声誉。
2023/01/13
来源:教育部
明晰标准,科学定位,做好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二级调研员、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郭新宇先生表示,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2023/01/13
来源:教育部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郭新宇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
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2023/01/13
来源:教育部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课题研究情况公布!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2021年9月,教育部委托江苏省教育厅牵头成立课题组,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管理”课题研究。
2023/01/13
来源:教育部
河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68号文件要求
2023/01/13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安排的通知》(京考自考〔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考试安排。
2023/01/12
来源:
2023年4月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情况
停考过渡期一般为两年的时间。如果一个专业显示停考过渡,新生是不可以报名的;已经报名的的考生可以继续考完。但是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抓紧考完。
2023/01/12
来源:教育在线
2023年4月自考开考专业已公布!
2024年起调整为省级命题课程,2023年仍安排考试,新列入《统考课程目录》的课程将自2024年起陆续安排统一考试,2023年不安排考试。
2023/01/12
来源:教育在线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自考报考条件公布
每年都有很多低学历人群提升学历,提升学历有多种方式,不少朋友选择自学考试方式,自考需要哪些条件?
2023/01/12
来源: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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